业务部门

农业工程咨询规划研究室

[行业动态]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6-06-01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必要保留、可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而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加大优化整合力度。清理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42项,减少23项,精简比例达35%。

《方案》指出,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而依据《方案》划定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范围,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审批事项共计65项,涉及住建、交通、安监等多个领域。

针对新规出台后各部门的工作规范,《方案》明确,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坚持优化服务,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外,均要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办事。此外,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应通过细化标准、严格监管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据了解,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多部委纷纷出手精简各自领域内的投资审批壁垒。其中,国家发改委会同各方通过修订核准目录、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等举措,将中央层面核准项目数量减少76%,且率先取消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18项前置手续。住建部也于近期将涉及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共16项投资审批事项压减为9项。然而,报建审批事项过多过繁的形势依旧严峻,亟待进一步的清理简化。

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看来,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缩减,无疑将提高企业进入市场的效率。但是行政审批也是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该管的也不能放松,只有放管结合才能催生良好的市场秩序。因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是把已经下放权限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扭曲变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