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3
2013年,我国大米进口延续上年增势,在高位保持增长,国内价格持续低迷下行。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体系稻谷监测点数据显示,尽管国家稻谷收购价继续提高,但农民种稻收益并未平稳增长,稻米加工企业生存艰难,进口大米对稻米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和冲击。
一、大米进口激增对国内产业的影响
(一)受进口大米数量激增、价格走低影响,国内米价持续低迷下行
2011年我国由大米净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2012年进口急剧增长,全年进口236.7万吨,同比增加3倍,占进口配额量的44.5%。2013年大米进口继续保持高位增长,1—4月累计进口近100万吨,同比增长83.6%,环比增长39.8%。但从5月份开始,进口出现下降趋势。
尽管进口量从5月份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进口价格则持续下行,到7月份达到去年以来单月最低水平,到8月份才开始略有回升。2013年1-9月,占进口量60%以上的越南大米平均到岸价格为2543.1元/吨,比2012年同期下跌10%。按配额内1%关税计算,加上增值税和外贸代理、运输等费用,当前越南大米进口税后均价在3000元/吨左右,比当前国内晚籼米(标一)的市场批发价低1000元/吨左右(表1)。
受进口打压,今年以来国内籼米价格一直处于低位,7月晚籼米(标一)国内批发价跌至3900元/吨,比2012年同期下跌了10.9%。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大米产量预计将达创纪录的4.96亿吨。由于大米需求相对稳定,全球大米总体上供给大于需求,进口大米价格将可能继续维持当前的较低水平,2013年全年我国大米均面临进口压力,且可能持续至明年。
表1 2011-2013年国内晚籼米批发价与配额内进口大米税后价比较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国内价格来自中华粮网;越南籼米进口税后价格按海关数据库进口到岸价折算。
(二)大米加工企业经营困难,农民售粮进度明显放缓,农民收益下降
我国大米进口以籼米(约占90%)为主。近两年,大米进口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2011年以前主要进口一定数量的泰国长粒香米调剂国内市场和满足高端消费需求,而2012年以来进口的主要是越南、巴基斯坦等国的低端大米,主要对我国南方籼米市场造成冲击。我国籼米主产区为江西、湖南、湖北、安徽、四川等省。从大米进口量占国内总产量比例来看,2012年进口大米量占国内大米总产量的比例只有2.7%,占籼米总量的3.9%。但从进口量占主产省调出量来看,进口占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等籼米主产省份籼米调出量的约12%。如果考虑走私及边贸量(据估算这部分在100万吨以上),这一比例会更大。低价进口大米严重影响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对福建、广东等销区省份的籼米销售。
由于我国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稻米加工行业本来就受“稻强米弱”格局的长期困扰,在进口低价米冲击下,这种格局进一步加剧。根据中国粮食网数据,目前,早籼米的出厂价为372元/百千克左右,换算成早籼稻的盈亏平衡价为248元/百千克左右,而目前早籼稻的出库价为264元/百千克左右,甚至更高,显然稻米价格倒挂,加上库到厂的运费,加工企业已无利可图。根据湖南省对米企的调查,每加工一千克本省毛米就亏损0.6元,湖南省中型以上米企2012年底稻谷储量在一万吨左右,按出毛米率65%计算,一年亏损近400万元。至今年6月,湖南米企库存稻谷仍在60%以上,对订单基地的收购停滞,更无法继续从农民手中收购稻谷。
稻谷价格尽管有国家最低收购价托底,但各省普遍反映,由于收购价普遍呈微跌趋势,没有按往年势头上涨,农民售粮进度明显放缓,收益也有一定损失。全国来看,今年1-9月,农民晚籼稻出售均价同比均有所下降,8月份,同比下降幅度最大,达12.1%,近两个月随着各地最低收购价的启动略有回升。按2012年中晚籼稻产量10575万吨计算,农民收入减少约100多亿元。部分省份启动最低收购价后,由于国有粮食企业仓容紧张,存在“有政策没库容”的情况,有些地区存在压级压价现象,有的地区存在借机牟利情况。江西于7月19日启动了早稻最低收购价,但由于粮库仓容紧张,有的无法开展收购,有的压级压价收购,出现农民在国有粮库点排队三天三夜售粮的现象。当前中晚稻已上市,大部分粮库仓容只能满足中晚稻上市量一半至2/3左右。部分农民卖给个体粮商,价格较去年同期普遍明显下降,最多下降20元/百千克,较最低收购价低6-14元/百千克,小贩上门收购价格更低,在粮食卖难形势下,多数农民不能按最低收购价获得收入(表2)。
表2 2012-2013年国内晚籼稻农户出售均价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中华粮网。
二、大米进口激增的原因分析
(一)价差拉大是近两年大米进口激增的主要驱动因素
近年我国大米进口快速增长有多方面原因,包括国际市场供应过剩、国内外价差扩大等。2011年以前进口大米主要用于满足国内对高品质大米的需求,2011年首次出现净进口,但并不影响国内大米价格。2012年以后,大米大量进口主要是受到国内外价差驱动,国际市场上越南、巴基斯坦等国低价大米大量进入国内市场,直接导致国内库存增加、过度打压国内价格。根据中华粮网发布数据,估测今年我国大米库存消费比已达到37.12%。
表3我国历年库存消费比
数据来源:中华粮网。*为估计数
(二)大米进口激增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农业基础竞争力弱,近年大米生产成本快速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
我国大米由于单产水平高,前些年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近年来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上升较快,国际竞争力明显趋于下降。越南、巴基斯坦等国稻米生产存在劳动力成本低廉、气候条件适宜等方面优势,一旦这些国家获得丰收或调整贸易政策促进出口,则我国极易受到进口冲击。我国南方稻区稻农户均生产规模较小,仅为3-5亩。近年来稻谷生产的劳动力成本和物质成本快速上升,人工成本从2006年的186.3元/亩上升到2011年的328元/亩,五年上涨了73%,物质费用上涨了60%多。土地成本翻了一番,特别是土地流转租金增长超过170%(图1)。由于稻谷生产规模小,生产成本上涨较快,与越南、巴基斯坦等国相比,我国大米明显没有价格竞争优势。
图1 2006-2011年稻谷生产成本
数据来源: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
(三)与其他大米生产和消费国相比,边境保护程度较低,缺乏有效的政策保护措施
在竞争力趋于下降的情况下,通过必要的边境保护,使进口大米进入国内市场后,能在高于国内成本价的基础上与国内产业公平竞争,这是国际上兼顾好进口与国内产业的普遍做法。但我国承诺的稻谷产品配额内关税仅为1%,配额数量大,为532万吨,配额外关税也只有65%。尽管还有一定比例国营贸易进口作为调控手段,但效果并不理想。从全球范围看,主要的大米生产国和消费国均为发展中国家,且集中在东亚和南亚地区。除泰国等个别国家外,生产大米的主要发展中国家普遍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为首要目标,贸易主要是调节短期余缺。为保持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各国普遍对大米设置的边境调控空间较大,在国内丰产时,实施出口补贴刺激出口配合国内收储等政策措施,减产时实施出口限制政策,例如越南制定有最低出口价格和设置最低出口贸易量调控出口,泰国也制定有控制出口的措施。在市场准入措施上,多数国家实施非从价税及配额管理措施,例如日本、泰国和印尼等,有的国家还实行准入数量限制或国家控制进口渠道,例如韩国、菲律宾等,泰国、日本等还可使用一般保障措施。就关税水平而言,我国与主要进出口国相比均偏低。例如第一出口大国泰国对大米实行配额管理,配额量只有25万吨,配额内关税30%、配额外关税52%。日本配额量68万吨,配额内进口关税大多为25%,配额外关税最高为375日元/千克,转化为从价税高达700%以上(表4)。值得关注的是,很多大米主产国和消费国都属于东盟成员国,与我国签订了自贸区协议,例如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和缅甸等。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中,泰国、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均把大米作为高度敏感产品,关税至2015年降至50%以下,仍保持了较大的关税调控空间,尽管我国也将籼稻列为高度敏感产品,但配额内关税太低且承诺量太大,极易遭受进口冲击。
表4 各主要生产和消费国稻米关税
注:菲律宾和韩国的稻谷产品均为特别处理产品(Special Treatment),通过最小市场准入量(MMA,Minimum Market Access)的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
三、扶持大米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措施建议
大米是我国三大主粮之一,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在进口影响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必须从支持保护调控多个层面着力,缓解大米产业面临的进口影响压力,促进大米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稻米产业的支持力度。要增加对大米产业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稻谷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米生产收割机械化以及加工现代化,有效提高大米产业竞争力。针对近年来稻农手中积压、收入受损问题,采取租用、修复、新建粮库和稻谷移库、拍卖轮出等多种方式有效提升仓储能力,确保做到敞开收购。以专项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规模种植户加大储粮设施建设投入。要针对稻谷加工企业面临的困境,必要时研究考虑减免加工企业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加大大米走私打击力度的同时,给予加工企业一定的加工补贴或低价定向销售一部分库存稻谷,鼓励适当扩大加工规模,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仓容压力,又能够维持企业发展。长远来看,为稻谷加工企业提供优惠生产信贷、投资信贷和营销援助信贷,促进大米加工业优化整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集团公司。
二是要完善大米关税配额管理,加强对国内稻谷产业的保护与调控。根据入世承诺,在粳米进口中,国营企业和非国营企业分得的关税配额各占50%;籼米进口中,国营企业占90%,非国营企业占10%。从贸易影响看,通过国营贸易调控进口的效果并不理想,今后应完善稻谷关税配额管理,将关税配额分配、国营贸易和大米安全储备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多双边贸易谈判中,坚持必须保持大米关税管理制度,配额内外关税不作减让承诺。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将保护价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边贸管理,严厉打击走私行为,防止对国内产业造成伤害。
三是要加强大米产业监测预警,加强贸易救济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大米进口和产业损害的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国内外价格、供需和贸易变化情况,及时监测和预警大米产业损害程度。必要时,启动“两反一保”贸易救济措施,确保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要研究建立产业损害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对受进口影响较大的产区、产业和生产经营者的支持。
(农业贸易研究2013年第13期,张永霞)
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20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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