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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院直属各单位:
近期接省外专局通知,要求通过国家外专局渠道派出的中长期培训人员须在抵达目的地后的15天内向所派出的所(分院)汇报培训进展情况,同时报给院外事处负责派出的主管项目人员,且每季汇报一次。
短期出访人员也须与所在单位保持通讯联系。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省外专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人:唐晓东 刘伟婷
联系电话:86677452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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